把制度优势化为治水长效
□蔡文洁
时隔九年,浙江河湖长制迎来首次修订升级。新版《浙江省河湖长制规定》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从“河长制”到“河湖长制”,一字之增,折射出治水理念从单一河道管护向全域水生态系统治理的深刻转型。对于治水底蕴深厚的金华而言,这既是对既有实践的法治确认,更是一次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的重大契机。
为何升级?时代之问与基层之需。
一是上位法衔接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省级法规需与之同频共振。同时,浙江治水实践已从“河长制”拓展至“河湖长制”,从“美丽河湖”升级为“幸福河湖”,2017年施行的原规定在管辖范围和治理理念上已显滞后。
二是基层痛点的制度回应。以往基层治水中,跨镇街、跨部门联动不畅,部分领域问责力度偏软,导致一些涉水难题久拖不决。新规精准回应这些痛点:确立省、市、县、乡四级总河长体系,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从顶层破解统筹协调难题;同时,赋予县级以上河湖长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刚性权限,对拒不整改者可依法追责。这些条款将治水责任从柔性协调提升为刚性约束,有效打通了执行梗阻。
金华治水底蕴深厚,连续11年问鼎“大禹鼎”,47个地表水断面Ⅲ类以上水质占比达100%。新规落地,金华当抓住三大着力点:
以刚性约束压实责任链条。发挥四级总河长统筹优势,健全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兰溪等地在跨界治理中探索的“行政履职+司法监督”双轮驱动模式已见成效。下一步应深化跨区域联防联控,完善联合巡查、监测、执法机制,让新规的约谈权、处分建议权真正成为治水“利器”。
以价值转化激活长效动力。单纯依赖财政投入难以持久。金华已有成功探索:梅溪流域治理带动沿线24个村创A级景区村,年接待游客139.8万人次;浦江依托滨水产业带实现滨水旅游收入33.18亿元。新规为生态价值转化提供了更稳定的制度预期,应进一步盘活水域岸线资源,深化“水利+”多业态融合,让好水真正成为发展活水。
以共建共治凝聚全民合力。新规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行河湖公示二维码、开通举报渠道、聘任社会监督员,让管护置于群众目光之下。金华民间治水氛围向来浓厚,众多民间河长、志愿者长年活跃一线。以此为纽带,可依托新规盘活社会监督资源,推动政府单向管理转向全民共建共治。
制度迭代是起点,实干落实是关键。新规为金华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支撑。唯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实效,方能守护八婺大地水清岸绿的生态底色,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百姓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