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金开普法市集“开张”
本报消息(记者 俞夏冰)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15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新境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
8月14日晚,金华市、金华开发区两级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走进金华世贸城市广场,开展“法润金华·典护青绿”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沉浸式普法市集向市民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
19时许,精心布置的普法市集“开张”,活动聚焦市民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设置四大主题宣传摊位,以答题互动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活”起来。
在“良田生态齐管护”摊位,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查处的破坏耕地典型案例,向市民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责任,引导大家共同守护“饭碗田”;在“河道碧水常巡护”摊位,工作人员逐条解读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条文,呼吁市民积极参与河湖生态监督,共同维护“水清岸绿”的美好家园;在“野生动物共保护”摊位,工作人员通过展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图册,向市民普及禁猎、禁食野生动物、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及野鸟保护等知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社区宁静同守护”摊位,工作人员贴近居民生活痛点,针对小区广场舞噪声、装修噪声、商业噪声及邻里噪声污染等高频问题,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内容,帮助市民厘清权利边界。
“这种普法形式很新颖,逛个商场的工夫就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特别是噪声污染这块,正好是我们小区最近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市民王旭明在参与活动后说。
此次宣传活动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时间节点,将普法阵地搬进商圈、贴近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让生态环境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凝聚全社会共治合力,以法治力量守护金华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