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擅自挖掘取土违规
记者 吴彰义 通讯员 周伟 文/摄
9月15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秋滨中队在常态化巡查中,在秋滨街道文溪街与冷水路交叉口发现一起违规取土行为。执法队员第一时间上前处置,及时制止,以温情普法守护辖区市容环境与公共设施安全。
事发当时,执法队员巡查至该路口,看到一名当事人正手持铁锹在道路边挖土,现场已挖出一定面积的土坑,周边泥土散落。
“师傅,请先停下!这里是道路公共区域,不能私自挖土取土。”执法队员上前叫停作业、固定现场证据,并当场问询。当事人应某某随即停下,连忙解释:“我看路边土比较松软,想挖一点带回家填菜地用。以为没什么关系,不知道不能挖。”
经了解,应某某为辖区周边居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心存侥幸擅自在路边公共区域挖掘取土,准备运回家用于种菜。
针对当事人的认知误区,执法队员现场耐心普法:“公共道路及沿街绿化带、空地均属于公共资源,并非无人管理的荒地。个人未经审批私自挖掘取土,属于违规破坏公共市容与公共资源的行为。私自挖土不仅造成路面脏乱、破坏周边绿化,还会导致土层松动,影响道路路基稳定,造成交通安全和设施破损隐患。”
听完执法队员的细致讲解,应某某诚恳认错:“确实是我不懂规定、抱有侥幸心理。以后我再也不会在路边私自挖土了,一定遵守规定。”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执法工作,执法队员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挖土行为,并现场对挖掘区域进行平整,恢复路边公共区域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