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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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规范性介绍词条

李渔(1611年至1680年),初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名渔,号笠翁,浙江兰溪夏李村(今属兰溪市永昌街道)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

李渔自幼聪颖,素有才子之誉,少时曾随父在如皋生活。明崇祯八年(1635年),赴金华应童子试,以五经见拔,誉为“五经童子”。明末战乱避居夏李伊园,任“祠堂总理”,倡建且停亭、石坪坝等公益设施。入清后,无意仕进,专门从事著述、刻书和戏剧演出。清顺治七年(1650年),始迁杭州。后移家金陵(今江苏南京)芥子园,开设书铺,广交名流。康熙十六年(1677年),复归杭州,在云居山东麓修筑层园。康熙十九年(1680年)病逝。

李渔曾组建家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创立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被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为休闲文化倡导者、文化产业先行者。著有《闲情偶寄》《笠翁十种曲》《无声戏》《十二楼》《笠翁一家言》《笠翁对韵》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倡编《芥子园画传》等,入世界文化名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