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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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新闻三秒区

买家收到商品后退款不退货 义乌商家驱车千里讨“公道”

本报消息(记者 朱翔)10元三副耳钉包邮到家,安徽淮南一买家收到货后却“退款不退货”。为此,义乌一商家千里追“公道”。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安徽淮南人祁某在义乌商户李某开设的饰品店铺下单购买了三副耳钉,共花费10元。收到货后,他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退款后,祁某一直未将这三副耳钉退货。其间,李某在平台上给祁某发消息沟通,希望对方将商品退回,但对方始终不予理睬。对此,李某非常生气,认为祁某就是想占小便宜,一气之下将对方诉至淮南市大通区法院,要求祁某赔偿货款、材料费、误工费、调档费共1136元。

为了不让两人的矛盾冲突升级,法官分别听取了双方阐述的事情经过。原来,祁某在收到货后确实联系了店铺的客服,但是客服没有及时回复,祁某就申请了“仅退款”。因祁某在电商平台上信用良好,平台开启了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退款。之后,李某发现祁某仅退款未退货,遂从平台上与对方联系。祁某看到消息后,觉得是客服不及时回复消息在先,为了出一口气,自己也不回复。

就这样,李某认为祁某想贪小便宜,祁某认为李某想“强卖”,结下了误会。为了区区10元钱,酿成了一起跨越500多公里的“维权”。在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和祁某互相道歉并签下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