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小伙网购盆栽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记者 许健楠
“网购了一株绿植,结果接到派出所民警电话,说我买的绿植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日前,金华小伙千先生讲述了一桩稀奇事,他买的植物名叫观音莲座蕨。
千先生从一个喜好盆栽的朋友那里看到一盆观音莲座蕨。“我觉得这株植物很雅致,又比较好养。”千先生说,他在网购平台上下单买了两株,花了80元。但卖家一直没有发货,他就退款了。
几天前,他突然接到辖区派出所民警电话。“你是否在网上买过两株观音莲座蕨?知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千先生非常惊讶,表示并不知道。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对于名录里的植物,随意买卖甚至在野外采摘都是违法的。观音莲座蕨属于合囊蕨科,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浙江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副教授叶铎说。
观音莲座蕨为大型陆生蕨,民间俗称“马蹄蕨”。这种植物的根茎非常粗壮,可以提取淀粉,在食物短缺的年代,山区农民用它来充饥,同时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药用价值。
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就构成犯罪,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
记者在市区二环北路的花木之窗发现,多家苗木商户在售卖观音莲座蕨,每株售价一两百元。
有商户称,知道观音莲座蕨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售卖的都是人工培植的,不是上山采挖的,野生的观音莲座蕨不敢卖。
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金华市资规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谢纯刚表示,市面上允许买卖的都是人工栽培的植物,严禁销售野外非法采挖的受保护的野生植物。商户要学习相关法规规定,对于明知是野外采挖的受保护的野生植物,要拒绝收购和销售。
下一步,金华市资规局将与公安部门一起,联合属地部门面向苗木商户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的野生植物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