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 

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第05版:新闻

热心救助

11月8日,婺城区新狮街道鹿村村民吴春鹞在路旁草丛中捡到三只面部像猴脸的幼鸟,因为没见过,便打电话给邻村村民戚旭浩,让他过来帮忙看一下。戚旭浩认出这3只幼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两人随即拨打了罗店派出所的电话。 民警经过确认,得知这3只幼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并疑似有受伤,连忙联系了金华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据了解,猴面鹰学名草鸮,常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城镇、村庄附近的森林、山麓、灌木丛中,平时主要以鼠类和野兔为食。金华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准备将猴面鹰喂养到其具备野外生存条件时,再带回原地放生。 本报记者 李建林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