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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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半月

兰溪3名房东被罚

6月1日起,《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规落地仅半月,兰溪就有3名房东因未按规定报送出租房信息、未登记流动人口,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没想到会罚到自己头上。”昨天,兰溪房东徐某告诉记者,他在兰江街道锦绣公寓有一套房子出租,一直以为只要签了合同就行。“新规实施后,我没仔细看,心想总不会有大事。没想到民警上门一查,说我信息没报送,当场就被罚了,真是长教训了。”

记者了解到,兰溪市公安局正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大路口村为试点,联合兰江街道全面开展出租房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查处“出租不报、迟报”和“流动人口漏登”等问题。自6月9日起,已有3起案件被依法查处:锦绣公寓房东徐某未按时报送出租登记信息被行政处罚;大阜张村房东沈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流动人口信息被行政处罚;汪高村房东胡某同样因未登记流动人口信息被处罚。

“以前租房往往通过中介签合同,现在短租房等灵活租赁形式日益兴起,集中式青年公寓也随处可见,依托网络平台‘一键看房、在线签约、刷脸入住’逐渐成为常态。”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这些变化虽然带来便利,但也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次专项整治,目的是堵住这些监管漏洞,确保每一位租客的安全。

据介绍,新规确立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涵盖房屋地址、产权证明、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针对小时租、日租等短租模式,也要求精准登记实际入住及离开时间,实现租赁行为全范围监管。“按照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出租房源时,必须核验承租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行为生效后,出租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治安信息报送;租赁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同样要在3日内完成信息更新上报。”办案民警说,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出租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作出处罚,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情节轻微可予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房东和租客既可以通过“浙里办”App的“流动人口登记”或“房屋出租登记”功能线上申报,也可以向属地物业、村社居委会提交,或直接前往辖区派出所、基层服务管理工作站办理。“上周看到民警上门宣传,我就用‘浙里办’把租客信息补登了,前后也就5分钟,很方便。”在兰溪市区经营多家出租房的房东张先生告诉记者。

据悉,此次新规执行力度较大,后续巡查还将持续覆盖。

本报记者 季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