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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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新闻

持续为建成“高水平生态省浙中样板”贡献司法力量

我市法院加强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今天正式施行。8月14日,金华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为建成“高水平生态省浙中样板”贡献司法力量。

据介绍,2026年1—7月,全市新收环资刑事一审案件49件,同比下降19.67%。主要的3类案件分别是非法狩猎罪15件、非法采矿罪13件、污染环境罪6件,合计34件,占比69.3%。2026年1—7月,全市新收环资民事一审案件333件,同比下降1.01%。主要的3类案件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116件、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100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40件,合计256件,占比76.9%。2026年1—7月,全市新收环资行政一审(含行政赔偿)案件13件。占比最高的案件为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共6件,占比46.2%。

为精准对接新法要求,有效破解环境资源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修复评估不统一等审判难题,8月14日上午,婺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金华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法院环资条线干警参与现场观摩,这也是全市法院在环资案件审理中首次引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技术调查官首次亮相审判现场,庭审过程中,依托环境修复、资源评估等专业知识,技术调查官辅助法庭精准厘清案件技术争议焦点、核验山体及林地生态损害事实、完善生态修复方案,有效填补了法官专业认知盲区,提升对环资刑事案件犯罪行为危害性的认定、生态修复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与权威性。

庭审结束后,婺城区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举行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为金华市生态环境领域政企专家代表颁发技术调查官聘书。技术调查官代表承诺,将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公平公正协助法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环资审判贡献智慧与力量。与会人员围绕优化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纷纷建言献策,婺城区法院专门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审判辅助技术调查官管理及工作办法(试行)》,以规范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技术调查官的相关工作。

本报记者 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