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增4家工伤 保险医疗协议机构
本报消息(记者 李晓艳)记者昨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满足工伤职工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报、综合评估等流程,今年8月起,金华市区新增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附属医院、婺城区秋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东区曹宅镇中心卫生院和金华口腔医院4家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
去年以来,我市围绕“不用垫、不用等、不用跑”目标,全面推行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建立智能审核平台,按病组支付医疗费用。具体来说,就是工伤职工在协议医院就医时,经医生初判为工伤患者后,进入“绿色通道”开展救治;认定工伤后,住院医疗费用由医院与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实现不用跑社保、不用垫资金。同时我市还承接人社部跨省工伤异地就医结算试点,贯通省工伤联网结算系统,深化市级联网结算系统,省外工伤职工可在试点医院实现联网结算。需注意的是,在非工伤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产生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情况紧急需要急救的除外),工伤基金不予支付。
截至目前,金华市区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总数达到59家(包括4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4家协议康复机构)。具体详情可扫描二维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