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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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财经民生

符合条件毕业生明起 可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记者 李晓艳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8月15日至9月15日,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5年和2026年毕业)的在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可以在金华市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学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来自零就业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搜索“一次性求职补贴”进行申请。

需注意的是,毕业生曾经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在金华市外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两个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按发放毕业证书的学校申请。无论是否已就业创业,只要不是定向培养毕业生,之前未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或求职创业补贴,均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