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有3点 分配生不低于75% 新增2150个公办普高学位
2025年金华中考政策发布
记者 叶骏
4月14日,金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家长与考生特别关注的是,今年中考政策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2025年中考政策主要变化有三点:1.政策性加分变化,根据相关规定,为适应人口发展变化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5年取消农村独生女的政策性加分。2.提前批招生专业变化,提前批不再保留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两个专业,将其放入普通批招生。3.提前批招生类别变化,调整为四类,第一类为“中本一体化”专业,第二类为普通高中特长生,第三类包含普通高中特色班、中外合作班(出国)、金华市外国语学校中德小语种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特殊专业和金华艺术学校,第四类为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考生可以自主选报或兼报四类学校志愿,按照志愿填报顺序依次录取。
今年中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体育,除体育外,其他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1日、22日,21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科学,22日上午考数学、下午考社会和英语(含听力)。中考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满分各120分,科学满分160分,社会满分100分,体育满分40分。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0分);社会实行开卷考试(2026年起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025年,金华市继续推行高中段学校“公民同招、普职同招”,所有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均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上实施。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原则上分提前批、普通批共两个批次进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2025年市区优质普通高中(金华第一中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艾青中学等4所省一级重点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招生计划的75%,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全市新增2150个公办普高学位。事实上,近几年,我市公办普高包括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有所扩容。比如,金华一中2020年普通批招生计划为655人,2021年675人,2022年695人,2023年710人,2024年730人。
2025年金华市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7—19日。中考成绩将于7月1日晚发布,按成绩高低排定位次,当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英语分数、科学分数、社会分数先后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特长生报考需符合以下一项条件: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2.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科学素养大赛、信息素养大赛市一等奖的考生;学生数字(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定向分配招生,金华市区已实施多年,并走在全省前列。近几年市区优质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分别为:2019年,50%;2020年,60%;2021年,65%;2022年,70%;2023年,75%;2024年,75%。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金华市区分配生比例大幅提升,高于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2024年不低于60%,2025年起不低于70%)。
分配生招生设定各招生学校录取基准分数线,原则上为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内。若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低于95%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动态调整该校的基准分数线,直至分配生招生总名额的录取率达到95%。分配生录取后如有剩余名额,纳入该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市区已严格执行这一政策,尽可能用足分配生名额。
据媒体报道,今年杭州中考政策提到将新设职普融通试点班、综合高中试点班招生。职普融通试点班在我市已推行两年。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今年我市也将推行新型综合高中试点招生。
每年升学季,不少考生、家长都很纠结,中考决定了读普高还是职高,能否有更多选择?据了解,职普融通意味着相关部门着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互转,打破中考“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让不同禀赋的学生能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
高中段学校招生将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继续严肃招生纪律,具体有10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