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莫名收到转账65万元
小心“馅饼”背后的“陷阱”
记者 季俊磊 通讯员 董泽琪
一般电信诈骗都是骗子忽悠受害人转账,而兰溪的方女士却收到了骗子转来的65万元。这又是什么套路?
3月18日下午2时许,兰溪市公安局诸葛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指令,称在辖区某企业工作的方女士疑似遭遇电信诈骗。民警立即致电方女士,同时赶往该企业,在办公楼门口迎面遇上准备去银行取款的方女士。
“他刚转给我65万元,让我取出来再交给他朋友。”“你们才认识几天?这笔钱肯定有问题……”民警一再劝阻,方女士仍极度信任对方,坚决不认为自己被骗。民警带方女士先回派出所,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迅速核查该笔资金。经调查,该款项确实为涉诈资金,民警立即进行止付冻结。
据方女士说,不久前,她在网上认识了罗某,对方称自己正在寻找合适的另一半。两人互加QQ好友后,对方每天对方女士嘘寒问暖、分享日常生活,短短数日,方女士便对其产生了好感。
一天,罗某说自己有轻松赚钱的门路,可以带着方女士一起“投资”一款“无门槛、周期短、收益高”的产品,还多次在聊天时展示其投资所获。见罗某理财账户收益斐然,在对方的保证和利诱下,方女士逐渐放松戒备,准备向对方介绍的App里投资。因手头存款不多,方女士打算通过网贷平台借贷18万元来投资。为进一步拉近关系获取信任,罗某还主动往方女士账户内转入65万元,让她帮忙线下提款再交付给朋友。方女士欣然答应,并完全信任了对方。
“这是典型的‘杀猪盘’骗局。”听民警一步步拆穿诈骗分子伎俩,方女士才惊觉自己确实遇上了诈骗。
“这是一种新型洗钱方式。诈骗分子给她转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钱是从其他受害人身上诈骗所得,让这些赃款在方女士手里‘走一圈’达到洗钱目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取得受害人信任。”兰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董临风说,如果方女士真的帮骗子把65万元取现转交,将涉嫌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该行为可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董临风说,骗子都是利用人的侥幸心理,通过“小额投资、高额回报”来利诱受害人加大投资金额。广大市民切勿点击陌生人发送的链接或扫码下载投资平台App,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提高警惕,并与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