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纠纷 “一案四调”促和谐
本报消息(通讯员 蒋昕 洪嘉妤)“我怀孕了,如果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我就继续坚持上班,不然公司应该给我适当经济补偿。”薛女士来到浦江县仲裁院办理中心说。
薛女士在某酒店从事行政工作,因其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愿续签产生纠纷,遂申请劳动仲裁。为此,浦江县仲裁院联合乡镇、村社,立即入企调解。经多方合力,当天双方就离职相关补偿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根据“调解为主,多调少裁”的原则,浦江县仲裁院推出“四调”机制:即收即调,纠纷化解“零等待”;自主选调,优质调解“任你挑”;委托调解,法援律师“来帮忙”;联动调解,矛盾纠纷“合力调”。同时借助“1+x”多元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工会、公安等部门优势,深入一线“合力调”,最大限度在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截至3月中旬,浦江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3.75%,同比增长11.7%。
